外籍家庭幫傭
家庭幫傭申請資訊/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從事房舍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或其他與家事服務有關工作。
申請家庭幫傭限同一戶籍,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有3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
  2. 有4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
  3. 家中同一戶籍內有 75 歲以上與 6 歲以下之老幼,且依下列之計點方式累計點數滿 16 點者或以上。
依下表計算同戶籍成員,累計點數滿16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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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點數 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點數
未滿1歲 7.5點 滿75歲未滿76歲 1點
滿1歲未滿2歲 6點 滿76歲未滿77歲 2點
滿2歲未滿3歲 4.5點 滿77歲未滿78歲 3點
滿3歲未滿4歲 3點 滿78歲未滿79歲 4點
滿4歲未滿5歲 2點 滿79歲未滿80歲 5點
滿5歲未滿6歲 1點 滿80歲未滿90歲 6點
滿6歲未滿75歲 不計點 滿90歲以上 7點
備註:聘僱家庭幫傭,1戶以聘僱一名幫傭為限。 家庭成員不同戶籍,或已申請家庭看護工之成員,其點數不予列計。
外國人來我國投資或工作,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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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金額 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 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在新臺幣2億元以上 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上年度營業額 在新臺幣5億元以上 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在新臺幣10億元以上 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在我國繳納綜合所得稅 上年度薪資所得新臺幣300萬元以上 公司、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當年度月薪新臺幣25萬元 公司、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符合上述年度薪資或當年薪資條件,且年薪新臺幣200萬元以上或月薪新臺幣15萬元以上,且於入國工作前於國外聘僱同一名外籍幫傭,得聘僱該名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
聘僱外籍家庭幫傭薪資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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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需支付
基本薪資 健保費 就業安定費 職災 加班費 總薪資
$20,000元 $1,329元 $5,000元 $49元 4天$2,668元
5天$3,335元
$29,046元
$29,713元
外籍幫傭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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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外籍幫傭需支付 備註
健保費 $426元 113年1月1日起,依投保薪資$27,470計算。
體檢費 $2,000 ~ $3,500元 體檢費用依醫院規定收費 ,外國人入境3天內、6個月、18個月、30個月,至衛生署指定醫院體檢。
居留證 $1,000 ~ $3,000元 居留證規費1年$1,000元
服務費 $1,500 ~ $1,800元 第一年每月$1,800元、第二年每月$1,700元、第三年起 每月$1,500元
依外國人當次入國後在台工作累計期間
護照 $1,100 ~ $2,500元 護照延期、換發、遺失補發等費用,規費依各國辦事處收費,車資則依地區收費。
回程機票 $8,700 ~ $10,000元  離境單程機票依實際訂票價格為準
重入境機票 $14,000 ~ $18,000元 來回機票依實際訂票價格為準
重入境接機 $1,000 ~ $2,000元 單程$1,000元,出入境來回$2,000元。偏遠地區車資另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