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人力仲介公司的評鑑分為A、B、C三種等級, A級人力仲介機構代表著頂尖水準,這需要機構在多個方面達到優異表現,包括但不限於服務品質、客戶滿意度、員工專業培訓水平,以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能力。這些項目不僅反映了機構的綜合實力,也直接影響到服務的穩定性與可靠性。而B級人力仲介公司則在某些評估項目上未能達到高標準,C級則又更等而下之。因此,選擇A級人力仲介,如立豪國際,能夠給您帶來的不僅是優質的服務,更是一份心安理得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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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僱外籍看護工薪資與費用 雇主需支付 | |||||
基本薪資 | 健保費 | 就業安定費 | 職災 | 加班費 | 總薪資 |
$20,000元 | $1,329元 | $2,000元 | $49元 | 4天$2,668元 5天$3,335元 |
$26,046元 $26,713元 |
勞動部說明,移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安置責任仍由原雇主負責,並且要繳交就業安定費,若期間有要求移工工作,也要給付薪資。 雇主經廢止聘僱許可後,自廢止聘僱許可日起,雇主即無須繳納該移工的就業安定費,若廢聘則不得要求工作。
被看護人往生,視同外籍看護工工作期滿,雇主應於30日內提供被看護人之『死亡證明書』等相關文件予勞委會辦理後續事宜。若有其他符合親等資格及申請條件之被照顧人,也可變更被看護人將外籍看護工留下。或是辦理外勞轉出,由其他符合資格之雇主承接。變更被照顧人或辦理轉出外籍看護工都可以委由東南亞依照就業服務法來進行辦理。
家庭外籍看護工是在私人家庭從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日常生活照顧等相關事務工作。 家庭外籍幫傭則是在私人家庭從事屋舍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或其他與家事服務有關工作,兩者申請條件與程序皆不相同。
需由仲介公司先幫外勞到移民署申請重入境手續後才能出境,否則回國時將無法入境,雇主切勿逕行購買機票出國,因此移工有需要出國時,請洽詢立豪國際有限公司申請移工相關入境事宜。
(1) 須向勞動部勞發署報備,辦理轉出。
(2) 收到勞動部勞發署轉出函14天內要去就業服務站辦理登記轉出。
(3) 轉出期間管理責任還是在原雇主身上(逃跑責任還是在雇主身上)。
(4) 轉出期間住宿責任應由雇主處理(避免被非法使用)。
(5) 轉出期間如雇主委託人力仲介代為處理住宿,需支付食宿費用。
(6) 轉出期間轉出期間外勞在工作地仍持續工作,雇主必需支付薪資。(非廢止聘僱情況下)
(7) 轉出期效以發函日起60天,如入境僅一年內或特殊情況可在延長60天。
(8) 轉出期間,雇主仍需支付健保費,就安費在「廢止雇主聘僱許可且同意外勞轉出函」情狀況下可不支付,但是一但以「廢止雇主聘僱許可且同意外勞轉出函」辦理轉出,雇主不得取消轉出手續。
(9) 倘若外勞已由新雇主接續聘僱,雇主得持雙方或三方合意證明文件辦理薪資結清。